时 间:2012年9月29日
地 点:工商学院思政课教研室
主 持:韩贤强
特 邀:高 敏
记 录:焦曼曼
根据2012年7月4日《关于规范思政课教学若干规定的会议纪要》精神,作如下规定:
一、焦曼曼老师担任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”、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程组负责人,朱浩老师担任“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”、“中国近现代史纲要”课程组负责人。
二、课程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:
1、了解安工大思政部担任该门课程教师的基本情况(姓名、学历、职称、上课时间、上课地点,材料存档),并建立联系。
2、在安工大思政部相应课程组的指导下,结合我院实际,完成从下工作:
第一、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前,完成教学日历制定工作,经教研室批准后,报教务处,并通知各相关教师,供参考。
第二、组织和安排相关课程的实践教学工作,包括制定实践教学计划、选择实践教学基地、联系实践教学用车、安排实践教学学生名额、协调各相关教师参与实践教学等项工作。实践教学计划经教研室批准后执行。
第三、确定考试时间、内容、方式以及评分标准,经教研室批准后,通知各相关教师执行。
三、在执行以上各项职责过程中,请高敏老师协助联系安工大思政部相关课程组及相关老师。